他实在是个很可怕的人。
他矮、瘦、干枯,全身的肉加起来也许还没有四两重。
可是他远比一个三百八十八斤的巨人更可怕。
他就像是把刀子。
四两重的刀子,也远比三百八十八斤的废铁更可怕。
何况这把刀子的刀锋又薄又利,而且已出了鞘——无论谁看见他这个人,都一定会有这种感觉。
尤其是他的眼睛。
他的眼睛看着一个人的时候,这个人通常都会觉得好像有一把刀子,刺在自己身上——刺在自己身上最痛的地方。
现在蓝兰就有这种感觉,因为常剥皮的眼睛正在盯着她。
蓝兰是个很漂亮的女人。
很漂亮的女人不一定很有吸引力。
蓝兰不但漂亮,而且很有吸引力。足以将任何一个看过她一眼,而远在三百里外的男人,吸引到她面前一寸近的地方来。
可是她已经发现这个男人的眼光不同。
别的男人的眼光,只不过想剥她的衣服;这个男人的眼光,却只不过是想剥她的皮。
想剥衣服的眼光,女人可以忍受,随便哪种女人都可以忍受——只要并不是真的剥,就可以忍受。
想剥皮的眼光,女人可就有点受不了,随便哪种女人都受不了。
所以蓝兰在看着小马,问道:“常先生是不是也肯跟我们一起过狼山?”
小马道:“他一定肯。”
蓝兰道:“你有把握?”
小马道:“有。”
蓝兰道:“为什么?”
小马道:“因为他让章长腿变成了没有腿。”
蓝兰道:“章长腿也是狼人?”
小马道:“不是。”
张聋子道:“他只不过是柳大脚的老情人。”
蓝兰道:“柳大脚是谁?”
张聋子道:“狼人也有公有母,柳大脚就是母狼中最凶狠毒辣的一个。”
蓝兰笑了:“长腿配大脚,倒真是天生的一对儿。”
小马道:“所以现在长腿变成了没有腿,柳大脚一定气得很。就算常老三不上狼山,柳大脚也一定会下山来找他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