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么我愿意奉陪喝点。”
“不饮则已,要饮酒,自然要喝个痛快,不过奉陪两个字倒也用不着,你知道要饮酒的不只是我。”
“对了,我为自己而喝酒,不喝则已,喝一点着实是不够的,但是喝个痛快,有足够的时间吗?”
“只要你想饮酒,时间是绰绰有余裕的。”
邓定侯猜想,到这时,还有时间可以喝酒,事情自然不会有什么凶险了。
他松了口气,大声道:“酒,有好的酒拿来。”
老山东的馒头店里,这时其实除了丁喜和邓定侯之外,哪里有什么人。
丁喜自然看到店里一个人也没有,邓定侯更清楚,这家老山东馒头店,连伙计也没有。
邓定侯不敢自己取酒来喝,丁喜也不想去,邓定侯坐下来,重又大声道:“有人吗?”
但是,酒是有的,却没有人回答邓定侯大声的问话。
酒放在柜台下,有好几个小坛。
小坛上面有一只瓦碗,酒坛里也透出一些酒香,而且香气是上好的酒。
要喝酒,便得自己去拿,这是什么规矩?
果然酒很香,很浓,邓定侯倒了酒坛里的酒喝着,丁喜也喝着。
老山东的馒头店里,没有人骚扰两人,这点看来丁喜已经知道了的。
邓定侯在想着,丁喜说饮过了酒,还有足够的时间,那更不会错了。
酒已饮得够了,时间也一刻一刻地过去。
这点他已不再惊异,也不再难受,他已承认自己在很多方面都不如丁喜。
一个人若是真的已认输了,反而会觉得心平气和,可是丁喜至少应该停下来跟他商量商量,用什么方法进入这馒头店?用什么法子才能安全救出王大小姐?
每次行动之前,他都要计划考虑很久,若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,他绝不出手。
就在他开始考虑的时候,丁喜已一脚踢破了那破旧的木门,冲了进去。
这是最简单、最直接的一种法子,这法子实在太轻忽,太鲁莽。
丁喜竟完全没有经过考虑,就选择了这种法子。
——年轻人做事总是难免冲动些的。
邓定侯在心里叹了口气,正准备冲进去接应。
可是等他冲进去的时候,王大小姐已坐起来,老山东已倒了下去,他们这次行动已完全结束,而且完全成功。
邓定侯笑了,苦笑。
他忽然发现年轻人做事的方式并不是完全错的,他忽然觉得自己的思想好像已有点落伍了。
——就因为他能这么样想,所以他永远是邓定侯,永远能存在。
——只可惜像他这种有身份的人能够这么样想一想的并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