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化妆品区出来之后,两个人又跑了一趟鞋店。苏晚晴挑了三双鞋让他试——一双白色乐福鞋、一双凉鞋、还有一双玛丽珍。
玛丽珍是最后拿出来的。
黑色漆皮,鞋面上有一条细细的搭扣带,鞋跟是矮矮的方跟,大概三厘米左右。
苏晚晴拿着它在陆辰脚边比了一下,还没开口,陆辰就退了一步。
“这个不行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这鞋的名字叫玛丽珍。”陆辰说这三个字的时候,语气像是在念一份刑事判决书。
“所以呢?”
“玛丽珍。”他又重复了一遍,重音落在第二个字上,“我一个三十岁的男的,穿玛丽珍?”
苏晚晴看了看手里的鞋,又看了看他脚上那双白色帆布鞋,想了想,没有坚持。她把玛丽珍放回货架,转身拿起旁边一双乐福鞋。
“这双呢?也是女鞋,但不叫玛丽珍。”
陆辰看了看那双乐福鞋——圆头,平底,浅口,鞋面上没有任何装饰。最简单的款式,深棕色,可以搭配牛仔裤也可以搭配裙子。
“……可以。”他说。
苏晚晴轻轻地摇了摇头,幅度很小,但陆辰看到了。
她那个摇头不是在否定他的选择,更像是在说“还剩这点可怜的自尊心就让你留着吧”。
然后她叫店员拿了两双合适的尺码,一双乐福鞋一双凉鞋,刷卡结账。
陆辰在旁边站着,提着七八个购物袋,没说话。
检查战利品的时候,苏晚晴掰着手指头算了算:衣服买了三套日常的、一套居家的、一套水手服。
鞋子买了一双帆布鞋、一双乐福鞋、一双凉鞋。
内衣裤买了三套。
护肤品和彩妆各一套。
发卡一个。
全部齐了。
“差不多了,”苏晚晴把最后一张小票叠好放进钱包,“回家吧。”
下午四点半,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走出了商场。
外面天色还很亮。
周末的商圈人流量达到了顶峰,广场上有人在发传单,有小孩在追着鸽子跑,还有一个街头艺人抱着吉他在唱一首没听过的民谣。
空气里混着烤红薯和爆米花的味道,太阳斜斜地挂在西边,光线变成了那种暖融融的金黄色。
他们穿过广场,往地铁站的方向走。
陆辰提着最重的两个袋子——鞋盒和护肤品套装,苏晚晴提着衣服和彩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