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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个人守规矩。
上小学时选班长,老师却直接指定主任的女儿当。
我按照票高者得的校规,将全班四十二个人叫到校长室重新投。
工作后,老板拿着一万元的发票,却让我按十万报销。
我说这不合规定,经理却说,在公司里,老板的话才是需要守的规矩。
“人要懂得灵活变通,不然公司不建议换个听话的。”
我点点头,在签名栏写下老板的原话,再把发票抄送给了税务局。
“这是我们公司新加的规矩,我做不了主,你们应该能审核?”
从那以后,再没人让我破坏规矩。
直到顾家找到走丢二十五年的我。
可认祖当天,族谱上父母子嗣的分支里,假千金的名字却排在我上面。
“爸妈收养我那天,就把名字写上去了。”
“现在不好改,你不会计较这个吧?”
我认真看着她。
“你让我别计较的,是你在族谱上压我一头,继续当我姐?”
“还是嫡长女名下的东西,你也不准备还?”
顾明珠脸上的笑僵住了。
父亲皱起眉。
“排名而已,难道我们还能少了你的家产吗?”
我重新抬头。
“所以我可以理解为,爸妈明知道嫡长女继承家业的族规,还是要把继承权给一个外人?”
“这也违反了族规。”
祠堂里一下静了。
族老手里的毛笔悬在族谱上方,迟迟没有落下。
母亲最先反应过来。
“明珠不是外人。”
“她在顾家生活了二十五年,喊了我们二十五年爸妈。”
“你才回来一年,很多事情不习惯很正常。”
我看向她。
“所以该习惯的人是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