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远一看这副司令并不像检查工作时那么威严,还很随和,也就放下矜持,忙碌着给两位老人倒酒,张罗服务员上菜。
“哇……”史密斯不知深浅,还当是他们的威士忌呢,第一下就喝了一大口,痛苦得眼泪真淌,动作夸张得像当年被于克功咬掉半个耳朵。
“于……这不是酒……”
“密斯特史,这不是酒……是……什么?”于克功故意学着史密斯的生硬汉语,将语调上挑,不怀好意地笑着,让高远和小李忍俊不禁。
“这是……是……他妈的……烧得……滚热……滚热的……刀子……”
“哈哈,你说得对,就是‘烧刀子’……哈哈哈……”
于克功说完爽朗地大笑,饭店里所有的客人都被史密斯逗得前仰后合。
“来,高远,咱们走一个。”于克功把痛苦的史密斯丢在一边不理不睬,任其痛苦,端着酒杯单敬高远。
高远当时吓了一跳,赶紧端着酒杯站了起来:“首长,我应该敬您才是……”
“哈哈,不敬小的不行啊,我们老了,将来部队是你们的天下,有朝一日没准还得找你们报个医药费啥的,来,干了……不许剩……”
几杯酒下杜,高远不再拘束。史密斯一口之后再不敢动杯,于克功除了和高远单喝,还不断地使眼色,让高远去劝史密斯。最后史密斯好说歹说喝了几口,高远算是过足了酒瘾。要把客人陪好,首先把自己喝倒。高远未倒,史密斯早就快倒了。不过,老外们似乎都有个共同的特点,忒能白话,汉语说得结巴,白话起来却不结巴,也许是“逃酒”的一种最佳手段。
“于……问你个问题,当初你们……刚刚建国……国力虚弱……为什么敢出国与我们交战?难道是光脚的……不……不怕穿鞋的?……”
“因为我们中国人不怕死,我们眼睛里揉不得沙子,就你们那几双破鞋,我们光不光脚都一样敢和你们干,现在我们富了,经过多年和平年代的建设,穿上好鞋了,如果你们胆敢把战火燃到我们家门口,一样和你们干。”
“和平年代?于……难道你们有和平年代?……”史密斯好像从于克功的话里听出了什么,眼睛瞪得老大,夸张的表情更加夸张。
“对啊,因为我们当初敢和你们头号世界强国较量,没人再敢欺负我们,所以赢得了和平,有了和平年代的建设,我们更加富强,就更没人敢穿着破鞋跟我们较量。”
“于……你没听懂我的意思,我是说在我们国家的军人,没……没……有和平年代,他们只有战争时期和准备战争时期……”史密斯此话一出,于克功马上皱起眉头,不再谈笑风生,而是将目光深邃地投向高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