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定侯道:“霸王枪分量虽沉重,可是招式一施展开,枪的本身,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,她借力使力,自己的力量并不多。”
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,车子一开始往前走,本身就能带起股力量,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。
邓定侯道:“也因为这杆枪的分量太重,力量太大,要闪避就很不容易,所以采守势的一方,用的力气反而比较多。”
他笑了笑,接着道:“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,想以逸待劳,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。这其间的巧妙,若不是王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,我也不明白。”
丁喜道:“知道这其中巧妙的人,当然不会太多。”
邓定侯道:“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,王老头子好像没有对别人说过。”
丁喜道:“因为你们是他的朋友?”
邓定侯道:“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。”
丁喜道:“他是你的朋友,我却不是,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?”
邓定侯笑了笑,道:“因为我喜欢告诉你。”
丁喜也笑了。
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,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,这理由已足够。
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,非但已无法遏止,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,只要她枪杆一横,金枪徐就被挡了出去。
他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,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,每一分,每一寸都同样可怕。
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。
只有一个人看不出。
突听一声大喝,竟有个人赤手空拳,冲入了他们的枪阵。
这个人竟是小马。
他真的醉了。
不管他醉的是人,还是酒,他的确已真醉了,否则又怎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,枪风所及处,就是sharen的地狱。
看来他不但是“愤怒的小马”,简直是个“不要命的小马”。
居然还举手大呼:“住手,你们都给我住手!”
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。
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,也不能住手,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,已绝非她所能控制。
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,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。
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,一招击出后,也很难收回来。
就在这时,两杆枪已全部刺在小马身上。
他的人就像是弹丸忽然弹起,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。
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。
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,已无法住手,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,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。
谁也不敢冒这个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