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杏花道:“有一杆枪。”
丁喜道:“枪?一杆什么枪?”
红杏花道:“霸王枪。”
05
霸王!
力拔山兮气盖世。
枪!
百兵之祖是为枪。
枪也有很多种,有红缨枪,有钩镰枪,有长枪,有短枪,有双枪,还有练子枪。
这杆枪是霸王枪。
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,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。
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,枪杆也是纯钢。
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,固然必死无疑,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,也得呕血五斗。
江湖中甚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。
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,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中,就有一种是霸王枪。
普天之下,独一无二的霸王枪。
现在,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。杏花村虽然又叫作不醉无归小酒家,地方却并不小,靠墙的三张桌子已并了起来,上面铺着红毡,垫着锦墩,还缀着鲜花。
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,正摆在上面,就像是人们供奉的神祇。
它的枪尖虽锐利,线条却是纤秀柔和的,经常被擦拭的枪杆,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,显得既尊贵,又美丽,又像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,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。
丁喜走过去,摸了摸柔软的红毡和锦墩,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,轻轻叹了口气,喃喃道:“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。”
红杏花瞪着他,冷冷道:“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。”
丁喜瞪了瞪眼,笑道:“你的意思是说,它也比我有用?”
红杏花道:“哼。”
丁喜道:“它会不会替你捶背,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?”
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,却还是忍不住笑了。
她笑的时候,一双远山般迷蒙的眼睛,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轻。
在这瞬间,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。
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,道:“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,我也不羡慕你。”
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,一口喝了下去,微笑着道:“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为自己倒杯酒喝。”
红杏花忽又叹了口气,道:“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,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。”
丁喜道:“我做了比猪还蠢的事?”